矿产开发科
  负责矿区范围划定、采矿登记、发证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查、审批;审核采矿权评估机构资格、确认评估结果;负责矿产开发统计,矿山年度检查和资源利用情况现场复核;依法调处有关采矿争议、纠纷,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,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