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土地储备中心
主要职责   
(一)、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,适时收购储备土地,并将经过开 发的储备土地投主市场,规范用地方式,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供应市场服务;   
(二)、做好对城市存量土地的收购储备工作,对破产企业,困难企业的存量土地实收购储备;  (三)、根据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市场需求,适时择优收购、储备其它土地;   
(四)、经营和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,闲置撂荒土地及无主地,并纳入储备土地范围; (五)、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产测算平衡,据实洽谈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 作。   
(六)、做好市财政局“淄博市土地储备开发基金”的使用及管理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