耕地保护科
  草拟耕地特殊保护、耕地开发、农地保护、土地整治、农地转用、未利用土地开发、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政策、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实施基本农田保护;承办新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、划拨、使用和报省政府、国务院批准的农地转用、征地和土地开发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负责实施占用耕地补偿制度;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无地农民“农转非”的有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