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规划
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
一、 申报材料
1、 区(县)政府申请;
2、 区(县)国土资源局调整方案;
3、 调整前、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、基本农田保护区图。
二、审批程序
1、 区(县)审查;
2、 市政府审签;
3、 市国土资源局审核;
4、 市政府审批或核准;
5、 国务院或省政府审批。
三、 收费标准 不收费
建设项目用地审核
一、 申报材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
二、 收费标准 不收费、